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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推广博士后招收公告

广州大学法学院2026年博士后招聘公告

一、招收类型

(一)求真博士后聘期2年,同时聘为特聘副研究员。工作期满(有培养协议的除外),实行双向选择、自主择业。

(二)行知博士后聘期2年,同时聘为特聘副研究员,在站期间有教学任务安排。工作期满(有培养协议的除外),实行双向选择、自主择业。

二、招收领域

法学。具体详见合作导师研究领域,无名额限制。

三、招聘条件

(一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,热爱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工作,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,身心健康。

(二)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。

(三)获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或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(应届毕业生)。

(四)原则上不招收在职人员。

四、在站期间待遇

(一)薪酬福利:年薪+周转性住房+工会福利待遇

1. 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,入选博士后人才项目的人员,综合年薪可达60万元起。资金来源包括国家(省)、市、学校等多个渠道。对于外籍及港澳台博士后,根据公积金政策,年薪将相应调整。

2.可按学校相关规定租住学校周转性住房。

3. 可申请落户我校常住户口、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体检等工会福利待遇。

(二)科研启动费:在站期间,可按规定申领广州市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20万元。

(三)项目申报:学校支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会科学基金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项目,支持申报“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”“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”“香江学者计划”“澳门学者计划”“香江学者计划(湾区项目)”和“澳门学者计划(湾区项目)”等项目。如入选,将按相关政策相应提高待遇。(四)职称评审在站期间可参与职称评审,认定或评审通过后可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职称证书。

五、出站留穗后续资助

期满出站后1年内到广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、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(聘用协议),或期满出站后1年内在广州市自主创业且符合其他条件的,可按相关规定向广州市申请安家费30万元(市财政分两期发放)。

六、合作导师名册

合作导师名册表(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

七、申请方式

本招聘常年有效,申请人可随时提出申请。应届博士生应保证能够在申请当年毕业,如未能按期取得学位证,不保留录用资格。

(一)申请人请先联系合作导师,导师同意招收后,将广州大学博士后人选资料推荐至学院人事秘书钱老师处审核,人权研究院发给舒老师。

(二)申请人亦可将简历发至学院工作邮箱(邮件主题:本人名字+合作导师名字+毕业学校+研究方向),由学院转发给合作导师,导师同意招收后学院将通知申请人提交材料。

进站申请有关程序及材料要求:http://rsc.gzhu.edu.cn/info/1053/2230.htm

二维码(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

八、联系方式

法学院联系人:钱老师,电话:020-39366726,

联系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广州大学行政东楼前座308办公室。

电子邮箱:lawxyrc@gzhu.edu.cn

人权研究院联系人:舒老师,电话:020-39366730,

电子邮箱:lwp02cs@163.com

学校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

广州大学法学院

2026年3月6日

原文出处:

https://fx.gzhu.edu.cn/info/1251/9888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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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6-03-10 来源: 广州大学法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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