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中医药大学许钒教授课题组2024年诚聘博士后及科研助理公告

2024-06-04 16:01 来源: 安徽中医药大学 作者: liuxuehr

一、课题组长简介

许钒,男,1970年9月生,博士,二级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安徽省教学名师,安徽省特支计划创新领军人才。国家一流专业药学专业负责人,安徽省重点学科中药药理学学科带头人,安徽省中药复方重点实验室主任。兼任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网络药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,安徽省药理学会副理事长。担任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,安徽省科协常务委员,教育部药学(中药学)专业认证专家,国家学位办学位论文评审专家,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议和会审专家。

从事中医药教学、科研30年来,培养博士、硕士研究生30余人。围绕传统名方、中医理法方药理论及疑难疾病开展研究,注重中西结合、医药结合、学科交叉,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、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承创新项目等课题10余项;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Advanced Materials、Phytomedicine、Journal of Ethnopharmacology等国际重要杂志发表论文多篇;获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二等奖、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等奖励多项。

二、主要研究方向

1.中药复方作用机制及物质基础研究

2.中医药研究新技术与新方法

三、招聘岗位

(一)全职博士后(2人)

1.应聘条件:

(1)身心健康,品行端正,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。

(2)即将获得博士学位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2年,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。

(3)专业方向:中药学、中西医结合、药理学、生物医学工程、细胞生物学、分子生物学、生物信息学与人工智能等,有新药研发、类器官、器官芯片、单细胞测序等相关研究经验者优先。

(4)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,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SCI研究性论文1篇以上。

(5)有较强的检索、阅读英文文献能力,以及英文交流和写作能力。

2.博士后聘期:

博士后聘期一般为2年

3.岗位职责:

(1)相对独立开展实验室主攻方向课题研究并发表学术论文或申请专利。

(2)协助课题组长制定研究计划,指导或帮助课题组其他成员进行实验课题设计,参与实验室内部管理。

(3)协助课题组进行科研项目申请、对外交流合作、指导研究生等。

4.考核标准:在聘用协议中明确

5.薪酬待遇:

(1)参照安徽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,提供专业的科研指导和具有竞争力的待遇,全职博士后年薪为40万元(税前),包括:工资、绩效、奖励待遇(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)、租房补贴和博士后人员津贴(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)等。

(2)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元。

(3)在站期间承担学校教学任务的,按照在职教师标准发放课酬。

(4)出站考核优秀并留校工作的,可享受一次性奖励10万元(入职后发放)。

(5)支持申报博士后科学基金以及其他国家与地方科研项目。

(二)科研助理(2人)

1.应聘条件:

(1)身心健康,品行端正,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。

(2)须为我校2024届毕业生,具有医学或理学相关专业硕士学位,有后续读博意向的可优先考虑。

(3)热爱科研工作、能够吃苦耐劳,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。

(4)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与丰富的实验经验,动手操作能力强。

2.科研助理聘期:

科研助理聘期一般为1年

3.岗位职责:

(1)完成分子生物学、生物化学,细胞生物学等常规实验操作。

(2)协助进行科研项目实施。

4.薪酬待遇:

年薪5万元-7万元,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。

四、招聘方式

1.博士后申请者请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、《安徽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科研人员申请表》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(尚未发放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生可提交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证明)、表明其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证明(如:获奖、鉴定、专利证书、学术论文、成绩单等)材料复印件,学术论文需附检索报告。

2.科研助理申请者请提供详细的个人简历,包括学习工作经历、主要研究工作内容、代表性论文论著清单、获奖情况等,并附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,学术论文需附检索报告。

应聘材料投递方式:王老师 联系电话:15209880323,邮箱:ylwang@ahtcm.edu.cn(邮件主题标明为“姓名+应聘岗位+博士后招收网”)

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:徐老师 联系电话:0551-68129017

符合要求者,我们将尽快通知安排面试,应聘材料将予以保密。

五、本招聘信息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,由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
安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

2024年5月31日

附件:安徽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科研人员申请表.doc

原文出处:

https://rsc.ahtcm.edu.cn/info/1534/3591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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